讀《俠客行》後感:



看完了《俠客行》,頗有感慨。先不論全書結構上有點不均,情節方面其實很引人入勝。金庸自己曾經自評:「長篇小說比中篇好,中篇小說比短篇好;後期小說比中期好,中期小說又比前期好。」這點我是認同的。以查大俠的十五篇武俠小說來看,《天龍》、《鹿鼎》、《射鵰》等長篇的確寫得較為出色。不過,這並不代表中篇小說如《連城訣》、《俠客行》就寫得不夠好。


最初一直沒有興致翻閱金庸的中、短篇小說,主觀認為一定沒有長篇的好看。待看完了《連城訣》,才頗有點改觀。《連城訣》雖看得苦,但仍是藝術成就高的出色之作。


看《俠客行》時,頗有點《連城》的味道。當然,二書有很大差異。不少人說兩書內容沉悶,我卻不這麼認為。《俠客行》沒有《連城》這麼淒楚,讀來輕鬆,有笑有淚,間中不少幽默筆法。讀「狗雜種」和謝煙客結伴相行一段,謝煙客的機心對比「狗雜種」的天真瀾漫,反差很大。謝煙客處處用計,希望小乞丐央求自己,反而處處受恩惠,令他哭笑不得的一段成為全書令我最深刻的部分。


「狗雜種」(石破天/史億刀/大粽子/石中堅)由於自小生長在深谷,對世事人情一無所知,所以性情樸實天真、傻戇無知。這種人比《連城》裡的鄉下農田小伙子狄雲更為罕有,不大可能出現於今時今日的社會。偏偏這個傻小子奇遇連連,練得一身深厚內功;雖然目不識丁,卻無獨有偶地學得俠客島上最神妙的武功。吳藹儀在《金庸小說中的男子》曾斷言金庸此舉是「反知識」,這無疑是一個弔詭,我並不完全認同。不過,在爾虞我詐的黑暗社會中,狄雲、石破天這一類人的確是一道難得的清泉。


金庸在《俠客行》後記中言及他主要目的寫石清夫婦愛憐兒子的感情,所以石破天和石中玉相貌相似並非重心之所在。然而,看畢全書,石清夫婦愛憐兒子的感情不算深刻,並非特別動人。最後交代石破天的身世時更有點馬虎,給人草草收筆之感。幸好,瑕不掩瑜,《俠客行》還是出色之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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