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月存檔:二月 2006

〈執著〉


「世上一切的衝突,全因人們對觀念的執著而引起。」


* * * * *


前陣子丹麥發生了涉嫌「褻瀆回教先知」的漫畫風波,釀成國際事件,十二名丹麥漫畫家現在一定惶惶不可終日,寢食均難安。《蘋果日報》於週一刊登了文化評論員殷惠敏的一篇文章,題為〈言論自由與多元社會〉,批評事件中的編輯「逃避不了道德的譴責」,又云:「蠢人幹的蠢事,不是言論自由的誇誇其談所能掩蓋的。」


我沒有看過那些漫畫,不應亂加評論。宗教是非常敏感的議題,信者恆信,不信者恆不信,兩者之間的鴻溝大得可將世界毀滅。只是宗教與言論自由的分野,卻不可不釐清,為的是讓不同信仰、懷著多元價值觀的人更能和平相處。


《郵報》編輯是否幹了「蠢事」,屬見仁見智。但文章指出他對言論自由有雙重標準,因為他曾拒絕刊登一份諷刺耶穌死後復活的漫畫。


* * * * *


不妨想想,若該編輯將諷刺耶穌死後復活的漫畫刊登出來,又會如何﹖基督教世界會否群情洶湧,死傷無數﹖極端點來想,若將世上主要宗教所推崇的人逐一「褻瀆」(或諷刺),穆罕默德、耶穌基督、聖母瑪利亞乃至如來佛祖、元始天尊……不知道哪一派的反對聲音最少﹖


我想應該是佛教吧。畢竟佛家講求破除執著,佛祖的榮辱並不這麼要緊。人死如燈滅,身後的碌碌浮名,佛祖恐怕也管不了,只會一笑置之,由讓世人為死人的點點名譽而大興干戈,替西方極樂世界再增添死人。


* * * * *


早些年,《魔鬼詩篇》的作者被伊斯蘭教中的有勢力人士下了追殺令,說他侮辱伊斯蘭教。丹麥的漫畫風波發生以後,塔利班也懸紅一百公斤黃金追殺十二名丹麥漫畫家。「尊重他人信仰」是宗教自由的基點,只是當前者與「言論自由」相牴觸的時候,究竟應以何者為重﹖這是長久為人們所故意忽略的議題,因為太敏感。然而坐視不理後,問題不會自動解決,只會愈演愈烈,製造更多的矛盾、激發宗教間的衝突。


在「追殺令」的事件上,值得探討的是「為了捍衛自己的宗教信仰,我們有沒有剝奪別人生存權利的自由」。在法治文明、尊重人權的社會,這顯然是多餘的討論,根本沒有人可以剝奪別人的生存權利。那麼,為何還會有這件事的發生呢﹖答案很簡單,就是伊斯蘭世界是沒有人權、只有神權的國度,褻瀆阿拉等同犯罪,套一句《聖經》的話:「罪的工價乃是死」。


回到丹麥的漫畫風波。許多人將事件中造成眾多死傷者的責任都歸於那些漫畫家和《郵報》編輯頭上,於我看來,極不合邏輯。試想若小明出口激怒了小文,小文出手欲打小明時卻誤傷了小強,小強的傷該是誰人負責﹖小明的錯只在激怒小文,小文卻應為打傷小強而負上責任,這是顯淺的道理。若小文還在說什麼「若不是你激怒我,小強就不會受傷」的廢話,明顯只在推卸責任而已。哇咧,我一激怒你,便什麼過錯都歸在我頭上的話,萬一你因此而去殺人放火,我豈不太冤﹖世上焉有這種邏輯﹖


熟悉伊斯蘭教的人卻可能見怪不怪,因為早已習慣了。但這些「於回教正常,於文明社會不正常」的事,正正反映社會間的嚴重落差,亟須處理。然而怎麼處理呢﹖難道要將伊斯蘭世界連根拔起麼﹖


* * * * *


翻看王晶的《鹿鼎記II神龍教》,有以下對白,可堪玩味:


韋小寶(周星馳飾):「自從康熙登位以後,四海昇平,(略)……人人食得好住得好,點解係都要推翻佢呢﹖」
陳近南(劉松仁飾):「因為呢個係我畢生既志願﹗」
韋:「呀……係喎。不過……為左你畢生既志願,就要打仗,要人民受苦,會唔會有D……」
陳:「而家唔係爭論既時候﹗」


* * * * *


陳近南的志願是「反清復明」,既要反清,就要打仗。陳近南對這觀念愈執著、對理想愈堅持,則人民愈大機會活在戰火之中,造成生靈塗炭。電影中的陳近南並非意料不到,當周星馳演的韋小寶對陳的理想有所懷疑時,陳以一句「現在不是爭論的時候」來轉移視線,實情是他根本無法正面回答問題。


每人都有自己的理想、信仰與堅持。可是這種維護信仰、堅持理想仍有其極限,就建基在不侵害別人的自由和權利之上。陳近南的理想可能是偉大,但對於平民百姓而言,發動戰爭的人與下令鎮壓的朝廷,都不會是好人。沾滿血腥的理想,還會是崇高的嗎﹖


* * * * *


同樣地,宗教戰爭不也一樣﹖恐怖襲擊、聖戰、十字軍東征,本質上有何不同﹖種族清洗又如何﹖不也是以冠冕堂皇的藉口來殺人﹖


* * * * *


只要阿拉說一句「殺了某某」,回教徒肯定便會去殺人。基督徒又將如何呢﹖若某天你在祈禱的時候,忽然得到上帝呼召,命令你將諷刺耶穌死後復活的漫畫家殺了,你會照做嗎﹖可能有人會說:「荒謬﹗上帝是慈愛的,怎會這樣做﹖」有什麼奇怪呢﹖《聖經》不是說上帝命亞伯拉罕把兒子獻祭給祂麼﹖若這種事在現代重演,某個中年男子把兒子殺害後說因為上帝要試探他的信心,你會不把他視為瘋子嗎﹖


* * * * *


前文說過,當尊重他人信仰與言論自由相牴觸之時,該怎麼辦。這世上沒有絕對的標準,不過世人都是這麼辦:「我的言論自由度愈大愈好,你的宗教自由度愈小愈好。」與此並行的是:「我的宗教自由度愈大愈好,你的言論自由度愈小愈好。」所以,當漫畫風波發生了,其他宗教人士可能會說伊斯蘭世界太小器、太敏感,但他們的心胸,卻未必容得下一幅仿似「最後晚餐」的廣告海報。


然而,若抱持這種雙重標準,恐怕世間不會得一日安寧。事實上,在基、回兩教徒共存的國家中,因宗教不同而進行的殺戮行為,可謂無日無之。不止是回教徒殘殺基督徒,基督徒殺回教徒的例子也絕不比前者少。在這些國度裡,首要被探討的,看來不止是要「尊重他人信仰」,更重要的是「尊重別人的生命」。


丹麥漫畫家固然要尊重他人信仰,宗教人士更應尊重異教徒的性命。難道只因為是異教徒,就沒有生存的權利麼﹖


* * * * *


能造成世上最大衝突的,只有文化與宗教。並非說二者因此要廢棄,但世人理應將導致衝突的執著盡量放下。要達致世界和平,當然不可能是一廂情願就能達到的事。然而,若各宗教能包容並蓄,不再如此「不堪一激」的話,相對的和平還是有希望的。


在丹麥的漫畫風波中,從中得到的啟示不止是「別隨便挑釁他人的信仰」,各宗教更應對異教徒表現克制,否則一旦發難起來,冤冤相報何時了﹖


還是不要太執著。

〈人生如廁;廁如人生〉

(警告:本文含有「不雅」內容,屬PG家長指引類別)


小舅父自遠方來,今天便權作東主,帶他到翠華餐廳吃飯,順道看戲。午飯時與他縱橫古今,從同性戀到色情片;從法律到基因;從宗教到心理學;從經典電影到金庸電視劇,談到異常投契。印象最深刻的,講到佛洛伊德的時候,小舅父對他頗有微言,批評佛氏的學說全都扯到性上頭,而且存在著太多主觀臆測。其中一個例子是佛氏認為小嬰兒能從肛門得到性快感,而舅父以為這無法驗證。


我第一時間想到的,卻是排泄。於是我跟他說:「不對啊﹗痾屎有時也會令人得到快感的。事實上,透過擠壓前列腺,肛門確能引致性快感。」他自然明白這回事(不然世上怎會有肛交﹖),但表示「痾屎的快感」和性交所引致的快感是不一樣的。


對於佛洛伊德來說,兩者應該並無二致。某程度上,從性行為獲得的快感在具體感覺上自然與「痾屎的快感」有精細的分別,但本質上似乎同源。既然如此,人們自然會問:「透過排泄,是否也能達致與性行為相類似的高潮呢﹖」這真是一個有趣的問題。然而,經排泄所帶來的感官刺激明顯較弱,如果有人能從痾屎中獲得性高潮,就算不是「後無來者」,大概也是「前無古人」了。


若要類比的話,排泄所引起的快感應該與口腹之嗜相當。人們從品嚐美味的過程中往往得到極大的滿足,絕不會比排泄少。不過有一點極堪玩味:人們可以為了滿足口腹之慾而環遊世界、嘗盡天下美食;可以為了烹調創新菜式而上天下海、無所不用其極;明明肚子不餓,看到佳餚仍垂涎三尺,急切如急色;卻未聞有明明不內急,看到精美漂亮的馬桶就有排便的慾望,或單單為了得到快感而去蹲坑的。


每次我們去出恭,無非只為了解決生理需要。因為喜歡,所以出恭的人,到底有沒有呢﹖即使有,大概也會被視為怪人吧。這就是我們的文化。然而,為什麼會這樣呢﹖人們進食不止因為肚子餓,世人做愛不單為了生育,為何偏偏到了這關節上,卻單單為了排泄﹖難道就算公平嗎﹖


香港人生活節奏急促,多少人為了工作而廢寢忘餐,不但食不知味,恐怕連上廁所時也得草草解決,擠出那麼數粒便當了事。然而,當生活變得營營役役,連飲食的感覺都給麻木掉的時候,你捨得將僅餘的排便快感都貢獻給這無情的社會麼﹖為何你不嘗試,在迫人的生活裡擠出幾滴光陰和一點閒適的心情,用心感受一下那來自「深深處」的陣陣快慰﹖


有道是:「人生如戲,戲如人生。」其實最貼切形容人生的,莫過於排泄,倒應該是「人生如廁,廁如人生」。所謂「種善因,得善果」。前日「種」的「因」,就是今日「結」的「果」。結出的「果」,可以是農民的黃金,也可以是爛屎一堆而已。從排便的過程來說,有人事事暢通,有人歷盡艱辛;有時「先甜後苦」,有時「苦盡甘來」;時而「飛流直下三千尺」,時而「千呼萬喚始出來」。莊子有云:「道在屎溺。」其言不虛。你的人生,究竟是一塊黃金還是一坨稀屎﹖是「先甜後苦」還是「苦盡甘來」﹖天知曉。待你下回蹲坑時慢慢參詳。

〈獨居〉

不知不覺已踏入二月十四,扣除寒假和埃及之旅的九天,我的獨居生活大概已有一個月了。自曉俊不再租住以後,生活如常,「自在居」除了比以前雜亂,也沒有什麼改變。


即管說一句廢話:「共住有共住的好,獨居有獨居的好。」以前總想試試搬出來住,享受自由自在的感覺,美其名為「學習獨立」。如今嚐到了,反不覺得有何特別,正好應了老媽子的一句「新屎坑,三日香」(題外話,為何要用「新屎坑」來比喻呢﹖這是一個有趣的課題,可於〈中國廁所文學〉中探討)。(再題外話,自在居的「新屎坑」絕對不止三日香,因為我有打理清潔,而且使用次數較少,我比較常用港大圖書館四樓男廁的第二廁格)


有時問問自己,獨居好還是住家好﹖的確是一道難題。我相信答案仍是:「住家有住家的好,獨居有獨居的好。」但若然可以重新選擇,我還是會搬出來住的。獨居以後增加了不少體驗,心理上多了一層負擔(或稱之為責任),彷彿連心智也成熟了不少。


生活雖然有點「頹廢」,大概是按照生理時鐘起床和睡覺(不幸的是本人之生理時鐘與常人有異),但至少不用與時間競賽。飲食習慣方面,不理會正常的進食時段,肚子餓了便吃,時而三餐併一餐,有時一餐頂三餐,情況令人憂慮。可喜的是,進口雖少,排泄系統大致正常,維持在一日一次的水平,偶爾一日兩次或兩日一次,但都是可接受的。


大家對我的生活習慣當然不會很感興趣。我只是想表達一個訴息,自己未必身體康泰,但至少心靈健康,生活壓力甚小。某程度上,可「歸功」於獨居,因為現時的「自在閒適」人生態度,正建基於「自在居」之上。而且,沒有了「自在居」,「廁所研究」也不會進展得如此快速。想到這一點,忽然覺得當初的命名實在貼切。


當然,「自在居」並非一個以供「歸隱」的「桃花源」,我也不是「隱蔽青年」。但這裡的確是一個讓我身心休息的地方,雖只是半年的短短光景,已足夠令我愛上它了—儘管,我還不知道會逗留多久。

〈奇異的元宵活動〉

今夕是正月十五,元宵佳節,有人稱之為「中國情人節」,似乎與「鬼佬情人節」相映成趣,又或是二月十四的「前哨戰」。元宵不讓情人節專美,彷彿說明中國人是有情趣的民族。一般人對元宵的內容和意義都有相當認識,因為連會考課文辛棄疾的《青玉案》也有介紹這節日的盛況—元宵佳節,真是一個熱鬧的節日。


但中國人也是奇怪的民族。說到情人節,你多數會想起什麼﹖花﹖朱古力﹖情信﹖在元宵佳節當日,又會有什麼相應的活動﹖吃湯圓﹖猜燈謎﹖


以上都不算錯啦,但顯然不止這些。中國人還會想起廁所,在這天拜祭廁神紫姑。紫姑是傳說中的廁神和占卜神,而且還是一位主生育的女神。在元宵節這天,各地婦女在夜間準備祭品向紫姑祈福問卜,以祈生育,稱為「迎紫姑」,浙江省一帶最為盛行。


唐詩中不乏描述民間拜紫姑神之風,如熊孺登和李商隱:


熊孺登〈正月十五日〉:


漢家遺事今宵見,楚郭明燈幾處張。
深夜行歌聲絕後,紫姑神下月蒼蒼。


李商隱〈昨日〉 :


昨日紫姑神去也,今朝青鳥使來賒。未容言語還分散,少得團圓足怨嗟。
二八月輪蟾影破,十三弦柱雁行斜。平明鍾後更何事,笑倚牆邊梅樹花。


相傳紫姑為唐初山西壽陽人,名叫何媚,自幼好詩文,其夫後被壽陽刺史陷害,納她為妾。紫姑後為刺史夫人所妒,被殺之於廁,因天神憐之,使她成為神靈。其後人們有以絹製紫姑神為形象,正月期間到廁邊問卜,稱她為「馬糞娘」。其實這種說法不太可靠,因為南朝劉敬叔的《異苑》已有「紫姑」之記載,可見「紫姑」一定不會是唐人。


《史記》中記呂后陷害高祖的寵妃戚夫人,將其手腳砍去,置於廁,稱為「人彘」。據說西漢戚夫人死於廁,變為神,後俗稱七姑,「紫」即「戚」之音訛,遂成為家神的末流。然而,基於西漢以後、南朝以前並不見有相關之廁神信仰,故此這種說法也有值得商榷之處。


到了宋元時期,紫姑傳說越傳越盛,而且與占卜、扶乩等緊密結合。扶乩最早發端於對紫姑仙的崇拜,宋人洪邁《夷堅志》壬卷三〈沈承務紫姑〉條載:「紫姑仙之名,古所未有,至唐乃稍見之。近世但以箕插筆,使兩人扶之,或書字於沙中,不過如是。」洪邁認為唐代才逐漸出現扶乩,卻與南朝劉敬叔《異苑》的記載相左。


由於當代卜問之神靈非特限於紫姑,唯紫姑在一般人扶箕的想法當中,由於淵遠流長,所以影響最深,甚至成為一種代稱;而此時人們問卜紫姑,早已不再侷限於六朝時期之特定時間及特定內容,紫姑由「習俗」進而成為「信仰」,同時,其他的新的「廁鬼」之說仍未間歇。實際上這是人們通過樹立廁神來寄托一種不可歧視廁所的作用,要保持其潔淨的美好心境。所以祭祀紫姑廁神,成為婦女的專職,進行占卜、求吉、求蠶桑豐收等,成為正月裡一項具有喜慶色彩的活動。


元宵節拜完紫姑以後,婦女們上廁所時也自然安心得多了吧﹖在「鬼佬情人節」前先拜一拜紫姑,她可能會保佑妳在二月十四當天「出入平安」啊﹗



圖片說明:民間迎紫姑神

〈死亡之旅〉

昨晚終於從開羅返港,結束了九天的埃及之旅。旅程很順利,一切無大礙。初三的埃及車禍極為震撼,但與我們沾不上邊。事發的時候我身在杜拜,仍未登機往開羅。當從領隊口中得知事件時,大家都很驚愕,不明朗因素為未來數天的行程蒙上一層陰霾。


到了開羅以後,陰霾卻一掃而空。埃及的確是一個神秘而迷人的國度,處處景點展露出古埃及人的智慧。宏偉的建築、失落的象形文字、難以置信的石刻、美麗的壁畫,乃至熱情好客的當地人,都叫人一見難忘。我被古埃及文明俘虜了,遊歷期間對埃及的歷史、藝術與宗教愈加一層認識,便愈益沉迷。埃及是一個旅遊必到的國家,即使冒著生命危險,也要去的。


這次往埃及遊覽可真是「死亡之旅」。非指有生命的危險,而是一次生命的旅程。重點的行程均是透過一座座遺跡,參悟死亡的意義。金字塔、獅身人面像、卡洛克神殿、帝王谷、木乃伊,不再是歷史名詞,它們一一出現在我的跟前,訴說古埃及人如何看待生命、怎樣面對死亡。在開羅博物館看著一具具木乃伊的我,不禁想到,面前的除了死屍,還剩什麼﹖這些已然一一消逝的文明,又能為我們帶來怎樣的啟示﹖


忽然想起出發前寫〈踽踽〉的最後一段。能將死亡視作必然過程,昂然踏向人生夕陽的人,又有多少﹖在死神來臨的一刻,所有都來得突然,只需簡單一個拐彎,陰陽就此永隔。人們在生死的邊緣痛苦地掙扎,多少個會有心理準備﹖換了是我,在死亡的臨界點,會有足夠的心理準備麼﹖


顯然並不。在初三的大車禍以後,初五紅海又發生了沉船事件。當天我們原本也會上船到紅海,只因微風帶雨、天氣不佳而取消。事後得知有船隻被大浪捲翻,不禁抹一把冷汗:雖知那船並非由埃及出發,事發地點卻相近。有誰知道命運會如何安排呢﹖這次不幸的是旁人,下回說不定就是你。也許死神早已擦身而過,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。


返港後急忙翻看連日來對埃及車禍的報道。愈看愈心酸。這些與我們懷著同一顆興奮心情到埃及觀光的人,在車禍發生的瞬間,心裡到底想著什麼﹖特別是那個小男孩,其絕望時的驚懼惶恐,幾乎可以想見。痛苦雖是短暫,遺憾卻是永恆。然而,這一切都已無法挽回了。


《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》(Tuesdays with Morrie)中墨瑞(Morrie)如是說:「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死,但沒有人當真。不然的話,我們就不會這樣。」有時想到自己還有幾十年壽命,可供浪費的青春不知凡幾,怎會忽作死亡的心理準備﹖到了死神絛然現身的一剎,又會如何自處﹖


不過轉念又想,如果出外旅遊也要時刻懷著死亡的心理準備,未免太沉重。只要保持一顆平常心,盡量不要讓自己有後悔的機會,已很足夠。到了真正沒有遺憾的那天,心靈定必一片空徹澄明。生而無悔、死而無憾,彷彿法老王死後的重生,在引魂之神阿努比斯的帶領下,你終會到達彼岸。


p.s:事後我反問自己,有沒有遺憾,答案當然是「有」,而且有很多。一想到自己若掛掉,那麼我的「廁所研究」豈非就此中斷﹖「雪隱齋」豈非胎死腹中﹖還有許多許多未完成的任務:「周星馳研究」、「中國蟑螂史」、「《茶是故鄉濃》點評」等等……我還要寫一本《中國廁所史》啊﹗在完成以上的工夫以前,我絕對不能死掉啊﹗


p.s 2:遲些會上傳埃及的照片,可能會寫成〈埃及遊記〉若干篇。請密切留意。


p.s 3:感謝所有關心我身心安全的朋友,我不但完好無事,而且精神奕奕。


p.s 4:GPA公布了,2.7,若不計算YEAR 1那兩個課程的話,則是2.9,最大的進步是全部及格,令人振奮。詳細就不多說了。